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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自学考试 护理学(独立本科段)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4 18:25:03     作者:

 各位考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不再统一组织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以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为依据)毕业的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毕业生。
2.自学考试各科目成绩的平均分达到65分及以上(成绩以“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的相应内容为准,成绩中以免考计和等级计的课程不算入平均成绩,毕业论文和临床技能考核不算入平均成绩)。
3.毕业论文答辩成绩70分(良好)及以上。
4.自学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
5. 通过下列外语考试之一:①在毕业前通过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课程考试。②在毕业前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简称PETS-3)笔试,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
考生必须符合上述5项申报条件方可申报学位。
二、申报程序
1. 提交电子版: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在2017年11月15日前将填好的《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核表》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weiyizikao@126.com。(汇总表和申请表在同一封电子邮件发来,不能分开发;务必将电子邮件标题、汇总表、申请表都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
2. 现场申报:申请人于2017年11月20日、21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到潍坊医学院虞河校区(潍坊市胜利东街4948号)继续教育学院304教室提交本人的申请材料并采集学位证图像信息。
三、现场申报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本人自考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核表》一式两份(表格所有内容必须手写有效)。
4. 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由管理本人档案的部门加盖公章,公章盖在成绩栏;暂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带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审验)。
5. 选考PETS-3的考生必须带成绩合格证(单)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注意事项
1. 请申请人本人来校提交申报材料并采集学位证图像信息。
2. 请在11月20日、21日两天时间内到校申报。其他时间我校另有工作安排恕不接待。申请人自行合理安排到校时间,由于排队等原因造成的回程、住宿等问题敬请自行解决。
3. 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将由山东省招考院审核并存档,不再退回申请人。申报材料电子版由主考院校存档和统计报名使用,不作为初审通过的依据。
4.请申请人务必准确填报本人材料。由于申请人提供的信息错误造成审核不通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 请考生随时关注潍坊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 http://jxjyxy.wfmc.edu.cn 获取相关信息。